在手工采摘期间应保留果柄,但收获后需将果柄切成略低的千斤状凹陷,以防包装或储存时损坏果实表面。田间停留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临时存放应设防雨棚。用于储存或运输的苹果应在收获后48小时内进行预先冷却,尽快将果实温度降至0-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