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场址不得位于禁养区,需符合乡村规划,地势高燥,通风向阳,交通便利,水电充足,远离大型污染源,且不能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养殖场选点还需确保环保问题,不在禁养区范围,离水饮用水资源500米以上,离公路主干道500米以上,水、电、路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