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有关规定,一类动物疫病发生时,二类动物疫病爆发时,已消灭的动物疫病再次发生时,或国内从未发生的动物疫病传入国内时都可称之为重大动物疫病。根据国家农业部于2008年12月11日公布的动物疫病名录统计,将动物疫病分为一、二、三类。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肺疫)、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