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者按下列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九十;(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至四十。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事故产生损失的,首先由机动车投保第三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发生事故的各方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如何确定:1.原则上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