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猪过程中,那些母猪应该淘汰呢?

2025-02-10 21:34

得过病毒性传染病的母猪,即使药物治疗恢复后,产仔时仍可能复发并传染给仔猪,应及时淘汰。母猪需要计划淘汰,若治疗后不复发可留下,反复发作则需淘汰。肢体有缺陷的母猪,如瘸腿,影响配种且产下的小猪不健康,应及时淘汰。屡配不孕的母猪,空怀、返情3次以上,必须淘汰。发情不明显的母猪,即使药物促情后仍无效,需计划淘汰。过肥或过瘦的母猪,若通过给料控制无法改善繁殖性能,应及时淘汰。生产性能差的母猪,如每胎只产三四头仔猪、奶水不好、咬仔猪、难产、产后瘫痪、食欲差等,需有计划地淘汰。胎龄高的母猪,超过7胎后生产性能下降,需有计划地淘汰更新,保持基础母猪群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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