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的评定标准以户人平年收入为准,认定标准是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2952-4000)之间。防止返贫主要通过产业扶贫、大病救治、农业保险等措施,同时核查其是否隐瞒收入及财产情况,并推动贫困户发展可持续产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1.未成年的孤儿;2.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3.身体残疾且无劳动能力;4.因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5.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6.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防止返贫的具体措施包括低保户低保兜底,一般贫困户发展产业。